附录3 认证认可制度介绍

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英文名称为China National Accreditation Service for Conformity Assessment英文缩写为CNAS)是国家认监委批准设立并授权的国家认可机构由原中国认证机构国家认可委员会CNAB和中国实验室国家认可委员会CNAL整合而成统一负责对认证机构、实验室和检查机构等相关机构的认可工作。

CSQA是被CNAS认可的从事管理体系认证的管理体系认证机构,同时,也是被英国皇家认可委员会(UKAS)认可的管理体系认证机构。

CNAB1998115日和19991029日分别签署了PAC多边认可协议MLAIAF多边认可协议(MLA),成为IAFPAC多边认可协议集团的正式成员。目前,CNAS在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导下代表中国参加以上两个组织的活动。

PAC是太平洋认可合作组织(PACIFIC ACCREDITATION COOPERATION) 的简称成立于1995728,是一个成员体认可机构之间的多边合作组织。目前有正式成员16个,非正式成员2个。16个正式成员为JAS-ANZ(澳大利亚、新西兰)SCC(加拿大)、CNAB(中国)、CNACR(中国)、HKAS(香港)、KAN-BSN(印度尼西亚)、JAB(日本)、JASC(日本)、KAB(韩国)、DSM(马来西亚)、BPS(菲律宾)、SAC(新加坡)、CNAB(中国台北)、NAC (泰国)、EMA(墨西哥)、CACEB(中国)。3个非正式成员为IIOC(英国)、NABCB(印度)、STAMEQ(越南)。

IAF是国际认可论坛(International Accreditation Forum)的简称,由美国国家标准学会(ANSI)和美国注册机构认可委员会(RAB)联合发起,IAF19938月筹备,19941月正式开展工作,它的宗旨是实现对被认可证书的普遍接受,建立并保持对各互认成员国认可制度的信任,确保认可准则实施的一致性,最终实现一次认可,全球承认。IAF为非政府组织,常设秘书处于澳大利亚。它目前有全权成员44个。

 

第一版第三次修改 实施日期:2008年4月15日